一、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是国务院批复的《太湖流域综合规划》和《太湖流域防洪规划》确定的流域性综合治理骨干工程
二、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位于苏州市境内
三、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
四、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
五、工程沿线各级人民政府要积极配合省水利厅以及设计单位做好征地、占地范围内各项实物调查工作
六、工程征地、占地范围内的所有部门、单位和个人应严格执行通告规定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
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建设
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
(苏政发〔2017〕147号)
为保证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全面准确做好工程建设征地、占地范围内实物调查工作,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679号)等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是国务院批复的《太湖流域综合规划》和《太湖流域防洪规划》确定的流域性综合治理骨干工程,工程实施后可进一步扩大太湖洪水外排出路,提高流域防洪能力,改善区域水资源、水环境和航运条件。工程沿线各级人民政府和广大群众要积极支持工程建设,配合做好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
二、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位于苏州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