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于深学细悟中筑牢法治信仰
二、于依法履职中校准权力边界
三、于为民实践中厚植法治温度
四、于严以律己中涵养党员本色
在法治坐标中校准履职方位
——学习《习近平法治文选》第一卷心得体会
近期,我认真研读了《习近平法治文选》第一卷。全书收入习近平同志2012年12月至2025年2月期间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著作69篇,系统反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科学体系和原创性贡献。 一篇篇读下来,感受最深的不是法治理论离工作有多远,而是法治与我们每一次决策、每一次用权、每一次办事都紧密相连;体会最深的也不仅是领导干部应当怎样推进法治建设,而是作为一名普通党员,应当以怎样的敬畏守住底线、以怎样的自觉履行责任。
身处机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岗位,手中有职责,肩上有担子,工作中经常要面对复杂问题、作出具体决策。越是深入学习,越感到法治不是束之高阁的条文,不是业务之外的“附加项”,而是履职用权最可靠的准绳、推动事业最坚实的保障、保护干部最清晰的边界。身份可以有不同,岗位可以有变化,但党员本色不能变,法治底线不能破。学习《习近平法治文选》,对我而言,就是一次思想上的再校准、权力观上的再检视、履职方式上的再提升。
一、于深学细悟中筑牢法治信仰
法治兴则事业兴,法治强则治理强。过去谈法治,有时容易把它理解为法律专业领域的事情,认为只要不违法违规、把本职业务做好,就算履行了责任。通过系统学习,我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对领导干部而言,法治首先是一种政治素养,其次是一种履职能力,更是一种必须融入血脉的行为习惯。
一是从治国理政的高度认识法治分量。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2025年版《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进一步将其核心要义系统概括为“十二个坚持”,其中包括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等重要内容。 这让我更加清醒地认识到,法治不是某一项具体工作的要求,而是贯穿改革发展稳定各领域全过程的基本方式。机关单位每作出一项决策、推动一项改革、解决一个问题,都必须放到法治轨道上审视和推进。
二是从党员身份的高度涵养法治自觉。职务越高,越不能把自己当成制度之外的“例外”;责任越重,越应成为尊法守法的表率。作为一名普通党员,我与其他党员一样,都必须接受组织管理、制度约束和群众监督。不能因为自己熟悉情况,就省略必要程序;不能因为工作任务紧急,就降低制度标准;不能因为出发点是好的,就认为过程可以变通。法治真正成为信仰,表现出来的不是嘴上讲多少,而是在无人提醒时仍然守规矩,在事情紧急时仍然讲程序,在面对诱惑时仍然知止有定。
三是从事业长远的高度增强法治定力。当前,各项事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改革任务重、利益关系复杂、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越是在攻坚时期,越不能靠惯性思维推动工作,更不能依靠临时办法解决长期问题。制度管根本、法治利长远。许多工作如果只看眼前,可能推进得快;放到长远来看,如果缺乏制度支撑和法治保障,就容易留下隐患。作为主要负责人,应当始终保持这种清醒,以法治思维谋长远、定政策、解难题,让每一步工作都走得稳、走得正、走得远。
二、于依法履职中校准权力边界
领导干部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有关重要论述反复强调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 对主要负责人而言,学习法治最直接的检验,就是看能不能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把履职放在规则的轨道上。
一是作决策时多问一句“依据是什么”。机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天都面临大量决策事项。有些事情看起来熟悉,容易凭经验判断;有些事情时间紧迫,容易追求效率而忽视程序。学习之后,我更加认识到,越是重大事项,越需要冷静审慎;越是情况复杂,越需要寻找法治依据。今后在研究重大问题、决定重要事项时,要习惯先查政策依据、法律依据和职责权限,认真执行集体决策、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等制度,不能让个人经验代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