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彩礼的由来
二、传统彩礼背后所凝结的社会意义
三、高价彩礼背后所体现的异化关系
四、治理高价彩礼推进移风易俗
一、强化宣传引导
二、加强调查研究
三、紧抓重点人群
四、优化服务举措
抵制高价彩礼倡导文明新风
近年,彩礼在一些地方攀比成风,导致本应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异化为以彩礼为前提,不仅降低了婚姻的甜度,还加重了经济负担。婚姻幸福不应用彩礼多少来丈量,以情感为纽带的婚姻更不应异化为“一手交人一手交钱”的交易。
今年全国两会,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吴海鹰就高价彩礼问题向大会提交了一份《关于治理高价彩礼 培育时代新风新貌的提案》,她建议强化宣传引导,培育正确婚恋观;开展专题调研,为精准治理高价彩礼、树立文明新风提供依据。
并且,党中央高度重视移风易俗工作,A总书记多次就遏制农村陋习、树立文明乡风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2016 年起连续 8 年在中央1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以及中宣部、农业农村部等多部门印发的指导意见和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中,对治理高价彩礼、推进移风易俗作出部署安排。今日,我们便一同就彩礼问题展开探讨。
一、彩礼的由来
彩礼是中国传统婚俗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传统婚姻缔结的重要环节,是传承已久的社会习惯。早在周代,中国就已经逐渐形成一套完整的婚姻礼仪,《仪礼》中有详细的规定,整套仪式合为“六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其中“纳征”也称“纳币”,是男方家送聘礼至女方家。传统彩礼的婚俗直到民国时期都有延续,但革命根据地时期就对传统婚姻风俗进行了变革。如 1934 年 4月8日中央苏区颁行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法》中,已有了废除聘金、聘礼及嫁妆的规定。新中国成立后,我国 1950年、1980年《婚姻法》和 2001年修改后的《婚姻法》,均未对婚约和聘礼作出规定,且都规定了禁止买卖婚姻和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的内容。
新时代社会发展中,虽然传统的婚姻礼仪制度已经不复有效,但订婚作为一种婚姻缔结的习俗仍然在部分地区和部分人群中延续下来,作为订立婚姻关系的重要环节,彩礼随之延续至今。
二、传统彩礼背后所凝结的社会意义
传统社会的彩礼本身是一种强化约定的保障手段,其内在的文化内涵是很丰富的,不仅有保障约定的诚信因素,也考虑到传统社会中男性占据婚姻主导权,作为弱势方的女性家庭需要男方对婚姻缔结予以一定的物质保障,作为对女性婚姻的一种保护。此外,缔结婚姻也意味着女方从此要离开原有家庭,成为男方的家庭成员,所以彩礼也有一定的补偿意味。这种丰富的文化内涵、传统社会婚姻的性质与男女双方婚后的生活是有密切关联的。
现代社会的婚姻观和婚姻性质发生了重大变化,男女双方结婚之后的生活目标也与传统社会迥然相异,因而传统彩礼的文化内涵也就失去了原有的社会文化土壤。但是,作为婚姻关系订立保证的文化内涵始终是存在的,这也是彩礼在当代依然能够存在的社会基础。
正因如此,彩礼本身应当是合意的产物,在合意的前提下,彩礼的法律属性就是附条件的赠与活动,同时可以被视作一种善良风俗。
三、高价彩礼背后所体现的异化关系
近年来,各地各部门不断探索创新,通过制度机制约束、宣传教育引导、家风家教浸润、党员干部带头、典型示范引领等,多措并举治理高价彩礼,“零彩礼”“低彩礼”悄然成风,陋习得到一定遏制,群众负担明显减轻。但是,当前高价彩礼在一些地方仍不同程度存在。
据有关调查显示,2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