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防国企“病虫害” 保持从业“健康态”
“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坚决治理政商勾连破坏政治生态和经济发展环境问题,深化整治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腐败”。
新征程上,国有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如何更好发挥“顶梁柱”“压舱石”作用,推动高质量发展,做好国企反腐防腐、惩腐治腐工作至关重要。国有企业纪委必须强化责任担当,协助党委落实落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在防治“病虫害”上下狠功夫,确保风清气正、廉洁作为的健康从业环境和政治生态。
严查“靠企吃企”,防治“蛀虫”。众所周知,“蛀虫”不大危害极强,它在物体“内部”啃蚀、蚕食,天长日久就会形成“大洞”“空洞”,给“物体”造成极大损害,甚至难以挽回的损失。国有企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支柱,是国民经济的“稳定器”。而国有企业中的“腐败分子”就如同“蛀虫”,如果“防治”不及时、不到位,就会影响企业稳定和发展,必须做好治防结合,严查“靠企吃企”问题。要坚持一体推进“三不腐”,深化国企反腐败工作,紧盯国企“公权力”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权钱交易、啃食国有资产问题;紧盯工程建设、国企混改等重点领域,项目审批、改制重组、招标采购、市场营销、产权交易等企业重要事项,运用“全周期管理”方式,聚焦日常监督、审计监督、巡察监督等监督方式,在查找问题、发现问题、整治问题上下功夫。同时,对发现的重要问题线索,要深查深挖,根据问题严重程度,对照“六大纪律”,精准“定位”“定性”,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求,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