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二、总体目标
三、重点打击整治内容
1.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
2.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包括批发企业向无证无照零售户供货行为)
3.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药物原料等行为
4.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
5.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6.经营单位超量储存、超范围经营或销售不合格产品、非法产品的行为
7.涉及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生产运输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
8.经营场所“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问题
9.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地点经营或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行为
四、方法步骤
1.我镇将结合实际及时调整本地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
2.各村(居)充分利用横幅、墙刊、宣传栏、广播、微信工作群等方式
3.各村(居)向社会公布县镇政府和相关部门举报电话及举报奖励办法
1.各村(居)要落实属地责任
2.“打非”领导组成员单位要对照《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和《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
3.镇组织公安、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执法人员共同参加“打非”行动
1.镇“打非”领导组要针对专项行动中暴露出的问题
2.镇“打非”领导组对“打非”专项行动开展和落实情况进行认真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
(二)部门联动
(三)加强监督
关于印发《汤池镇集中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汤办〔2023〕79号
各村(居)、镇直有关部门:
为深刻吸取湖南省醴陵“2023.7.11”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爆炸7人死亡事故教训,全面贯彻落实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皖安办函〔2023〕130号)和县政府办公室《舒城县集中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舒打非组〔2023〕1号)要求,现将《汤池镇集中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汤池镇党政与社会事务办公室
2023年11月17日
汤池镇集中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
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刻吸取湖南省醴陵“2023.7.11”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爆炸7人死亡事故教训,全面贯彻落实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皖安办函〔2023〕130号)和县政府办公室《舒城县集中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舒打非组〔2023〕1号)要求,切实加强我镇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决定自即日起至 2024年4月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发展与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烟花爆竹重大隐患排查整治”的工作部署,持续推动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助力全镇烟花爆竹行业健康发展。
二、总体目标
深刻吸取近期国内外烟花爆竹事故教训,认真分析研判烟花爆竹旺季安全风险和薄弱环节,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通过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规范全镇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积极探索和建立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从而有效遏制烟花爆竹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岁末年初烟花爆竹行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三、重点打击整治内容
1.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
2.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包括批发企业向无证无照零售户供货行为);
3.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药物原料等行为;
4.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
5.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6.经营单位超量储存、超范围经营或销售不合格产品、非法产品的行为;
7.涉及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生产运输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
8.经营场所“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问题;
9.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地点经营或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行为。
四、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 宣传动员(自即日起至2023年12月10日)
1.我镇将结合实际及时调整本地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和落实措施,召开会议部署并扎实开展本次专项行动。
2.各村(居)充分利用横幅、墙刊、宣传栏、广播、微信工作群等方式,结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宣贯工作,广泛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生态环保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形成强大舆论声势,让人民群众自觉抵制非法生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