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二、工作任务
三、帮扶对象
(一)退役军人
(二)领取定期抚恤补助的“三属”
(三)现役军人的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等
四、申报程序
(一)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书面申请
1.户口簿复印件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转业(退伍)证复印件
4.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书
5.发生各类突发性、临时性事件的
6.申请生活困难救助的需提供村(居)困难证明(申请人是低保户或残疾人员需提供证件复印件)
(二)乡镇(开发区)退役军人服务站接到申请后开展入户调查
(三)县局审批后
(四)公示期满无异议后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领导
(二)规范评议流程
(三)精准帮扶对象
关于印发《汤池镇开展困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关爱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汤办〔2024〕39号
各村、镇直各单位:
现将《汤池镇开展困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关爱帮扶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汤池镇党政与社会事务办公室
2024年6月12日
汤池镇开展困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
关爱帮扶实施方案
为加快困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关爱帮扶力度,建立困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工作长效机制,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民政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医疗保障局五部门《关于加强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的意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相关文件会议等精神,现结合我镇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其历次全会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立足帮助困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摆脱困境,建立健全突出协同性、体现优待性、注重时效性、调动积极性的工作新机制,推动形成对象明确、保障适度、规范高效的工作新格局,不断提高救急济难水平,增强困难退役军人幸福感、获得感和荣誉感,为保障他们共享经济社会改革发展成果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任务
困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关爱帮扶资金主要用于救助遇到特殊困难的汤池籍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家庭。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各乡镇、开发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人数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分别在“八一”和春节前各开展一次困难关爱帮扶工作,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在生活上、医疗上和住房上遇到的实际困难。
三、帮扶对象
(一)退役军人。是指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和士兵。
(二)领取定期抚恤补助的“三属”。
(三)现役军人的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等。
四、申报程序
开展对生活困难的优抚对象关爱帮扶工作,应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及特殊情况“一事一议”的原则实施。专项资金使用按照“个人申请、村(居)评议、乡镇审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批”的流程严格执行,确保资金公平、公正、公开的合理支出。
(一)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舒城县退役军人关爱帮扶资金申请审批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