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源头治理到协同共治金融监管总局织密消保“安全网”
当前,我国金融消保已正式进入“大消保”时代。作为统筹部门,金融监管总局不断推动金融消保工作走深走实。
譬如,今年1月15日,金融监管总局召开2026年监管工作会议,谈及将扎实履行统筹金融消费者保护职责。2月,第二次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保护监管联席会议在京召开,会议提及将汇聚各方力量同向发力、同题共答,着力破解难点堵点。
过去一年,金融监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构建“大消保”工作格局,不断深化跨市场、跨行业消保问题协同共治,着力为广大人民群众构筑起更加坚实有力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安全网”。
持续完善金融消保制度体系
2025年,金融监管总局围绕产品适当性、代销业务、消保监管评价、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加强制度建设,全流程规范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行为。
强化适当性管理要求,将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关口前移,从金融产品分级分类、消费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金融机构告知义务和适当性匹配等维度指导金融机构落实适当性管理主体责任,将“卖者尽责”落到实处,从源头遏制产品错配与销售误导。
加强商业银行代理销售业务监管,直击消费者关心的信息不透明、收费不规范、提示不到位等代销业务痛点,对商业银行代理销售业务实施全流程穿透式监管,有效规范商业银行代理销售行为,推动营造安全放心的金融消费环境。
优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评价机制,扩充评价覆盖面,重塑评价指标体系,突出“适当性管理”“营销行为管理”“纠纷化解”“个人信息保护”等内容,引导金融机构加强消保重点领域治理,推动消保深度融入公司治理、产品设计、营销宣传、客户服务等全流程、各环节。
加强金融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强化金融机构和从业人员失信惩戒,引导市场主体增强诚信经
营意识,维护金融市场良好秩序,促进金融市场高质量发展。
加大协同共治力度
金融监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构建“大消保”工作格局,不断深化跨市场、跨行业消保问题协同共治,着力为广大人民群众构筑起更加坚实有力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安全网”。
一方面,是构建“一体联动”新机制,打破壁垒聚合力。据悉,金融监管总局牵头建立运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协调机制,通过及时共享信息、定期会商会晤、联合出台政策等方式,在金融消保领域顶层设计和政策措施协调方面实现“同频共振”,为合力解决消保难点堵点奠定坚实基础。
同时,金融监管总局指导派出机构牵头建立各层级协调机制并主动融入地方社会治理体系,
协同地方相关部门在宣传教育、防非反诈、基层纠纷化解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另一方面,是深化“多元共治”新实践,织密权益保护网。为切实解决一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