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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安全生产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VIP专享

提纲:

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二)推动“党政同责”“三管三必须”责任落实

  (三)压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

  (四)开展安全生产督导

  (五)健全完善考核巡查等工作机制

二、强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

  (六)周密编制行动实施方案

  (七)开展治本攻坚“八大行动”

  (八)深化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成效

三、强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

  (九)加强消防安全风险防控

  (十)深化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

  (十一)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防控

  (十二)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防范

  (十三)加强建设工程领域安全防范

  (十四)加强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安全监管

  (十五)加强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四、强化依法治安能力

  (十六)健全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体系

  (十七)严格精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

  (十八)持续开展督导和专家指导服务

五、强化安全生产科技支撑

  (十九)加强安全生产科技支撑

  (二十)落实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二期建设

  (二十一)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六、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

  (二十二)夯实应急基层基础

  (二十三)持续推进工程治理

  (二十四)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县安全生产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

县安委会2024年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抓手,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坚决遏制较大事故及以上事故,尽力减少一般事故,实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部署,推动各乡镇(街道)、经开区、县农场、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及县属重点企业将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委(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党委(党组)宣传工作重点,作为党校(行政学院)培训的重要内容。对新调整的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人开展轮训,着力提高领导干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责任单位:县安委办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落实属地责任(下同,不再单独列出)〕

(二)推动“党政同责”“三管三必须”责任落实。推动各乡镇(街道)、经开区、县农场细化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3月底前,结合年度县安委会工作要点,制定县安委会负责同志年度“工作清单”。(责任单位:县安委办)落实县安委会十三个专项领导小组信息通报、联合执法、隐患排查、会商研判等工作制度。(责任单位:县安委办牵头,十三个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所在单位分工负责)推动35家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落实“三管三必须”责任清单。动态调整完善安全生产领域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参照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做法,盯住“一件事”厘清全链条、各环节监管责任,持续推进“只管合法、不管非法”等问题解决,优化完善安全生产领域管理和服务事项。(责任单位:县安委办牵头,县委编办配合)推动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组织研究一次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定期研判重大安全风险,主动协调跨区域跨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对新业态新领域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及时明确主责部门。(责任单位:县安委办)健全“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工作机制,强化警示通报、约谈曝光、挂牌督办、督促整改和工作建议等手段运用,推动各乡镇(街道)、经开区、县农场,各有关部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成员单位内设安委会主任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细化内部股室责任分工,配齐建强工作力量。(责任单位:县安委办牵头,县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大力推进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建设,建立健全网格化管理机制,强化森林火灾防控水平。(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应急管理局分工负责)

(三)压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以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健全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对二级三级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开展集中培训。推动高危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深化提升,严格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督促指导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发生重特大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单位: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四)开展安全生产督导。以县安委会名义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每季度对18个乡镇、3个街道、经开区、县农场及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进行督导检查,重点督导安全专项治理和风险防控任务落实等情况。(责任单位:县安委办牵头,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协同)

(五)健全完善考核巡查等工作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建立考核结果通报制度,推动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推动各乡镇(街道)、经开区、县农场,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强化县安委会对各部门、各乡镇(街道)、经开区、县农场安全生产落实情况的监督,将安全生产工作绩效与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履职评定、职务职级晋升、奖励惩处相挂钩。(责任单位:县安委办牵头,县委组织部协同)12月底前,做好省、市安委会对我县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并建立整改问题清单。结合行业领域工作实际,完成县安委会安全生产和消防考核巡查工作。(责任单位:县安委办、县消安委办)

二、强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

(六)周密编制行动实施方案。以县安委会名义印发《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推动各乡镇(街道)、经开区、县农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出台方案,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责任单位:县安委办牵头,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七)开展治本攻坚“八大行动”。细化年度工作目标,组织开展强化安全责任落实、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精准执法和帮扶、全民安全素质提升等8个具体行动。县安委办抽调力量,成立工作专班,加大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力度,确保2024年各项任务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县安委办牵头,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八)深化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成效。深化重点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推广一批经验做法。在重大活动、重大节日期间,采取“四不两直”执法检查、专家指导服务、主流媒体曝光等措施,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常态化明查暗访。建立并落实部门间安全风险会商研判机制,强化协调联动。(责任单位:县安委办)推进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流程规范、提升排查整改质量。指导企业健全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推动建立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审核把关销号机制,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用好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建立健全分区域、分行业重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机制。研究出台重大事故隐患责任倒查机制。进一步加强群众身边突出安全隐患整治,强化校园、医院、燃气、居民自建房、体育场馆、交通等行业领域安全管理,特别是针对群众反映举报的身边安全隐患,开展跨部门联合排查整治,强化责任倒查,守牢群众衣食住行、上学就医等公共安全底线。(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三、强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

(九)加强消防安全风险防控。加强基层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建设,加大乡村火灾隐患整治,强化对乡镇工业园、特色小镇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安全管理,推进乡镇农村公共消防基础建设。全面整治占堵消防通道、封闭安全出口、违规电气焊、电路过载老化、违规使用大功率取暖设备等高风险问题,紧盯“厂中厂”、劳动密集型企业、仓储基地、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学校、养老院、医院、重点文博单位等高风险场所,家庭作坊、经营性自建房、群租房、沿街门店、“九小场所”“三合一”等低设防场所,储能电站、剧本娱乐等新兴业态,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老旧区域,分类施策精准防控火灾风险隐患。深化冬春等重点时段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完善政府年度消防工作考核、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消防安全重大问题问责、火灾事故调查评估制度等。全面推行单位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风险申报制度。(责任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县消安委会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十)深化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深化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常态化推进燃气行业管理部门牵头,公安、交通运输、商务、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机构)参与的排查整治工作,组织经营场所依法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严格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燃气具行为,有序推进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严格实施燃气经营企业市场准入和安全生产标准化,推动“小、散、弱”企业整合提升,规范燃气市场秩序。持续推进燃气老旧管道更新改造。对使用燃气的生产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覆盖培训。严格燃气经营许可、气瓶充装许可审批及事中事后监管,督促燃气经营者按规定进行入户安检。深入开展气瓶、压力管道等涉燃气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落实将商用燃气灶、可燃气体探测器纳入CCC认证管理,加大燃气用具产品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监督抽查力度。(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委、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城市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十一)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防控。深化油气储存等重点企业专项治理与指导服务,加强化工企业异常工况处置和人员聚集安全风险防控,对危险作业风险实施隐患排查治理行动。(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消防救援大队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持续深化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整治。(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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