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展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主要情况
(一)压实“三个责任”
(二)聚焦“四个专项”
(三)创新监察举措
二、工作体会和存在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考虑
(一)强化政治统领
(二)深化专项治理
(三)做好“后半篇文章”
(四)加强自身建设
X县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按照本次会议安排,县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县监委专项工作报告。下面,我代表X县监察委员会报告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请审议。
2018年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县委坚决扛起主体责任,坚决支持县监委依法履职,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在案件查办、力量配置等方面给予全力保障。县监委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认真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扎实开展为期3年(2018年—2020年)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为我县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保障。专项治理期间,共收集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线索510件、立案419件、处分415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开展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主要情况
(一)压实“三个责任”,高位组织抓推动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建立县委统筹领导,县纪委监委牵头抓总,县级相关部门、镇(街道)配合负责的工作机制,印发《X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成立X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把治理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纳入县委县政府考核重要内容。县委常委会多次听取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汇报,专题研究扶贫领域案件查办及以案促改等重点工作。县委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安排部署,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等10余次,明晰工作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县委专题约谈全县20个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和23个主责县级部门“一把手”,牢牢扭住“关键少数”,层层传导压力。
二是压实监督责任。县监委把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作为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头号工程”,作为护航脱贫攻坚厚植党政根基的重要保障。每年年初对照省、市监委及县委关于专项治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对每一项具体任务进行细化梳理,提出具体举措和办法,制定推进方案,以清单式、指标化促进工作落实。召集全县20个镇(街道)、56个县级部门(单位)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召开工作推进会、派驻机构座谈会,压实监督责任,推动专项治理走深走实。县监委组建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抽调财政、审计、农业、发改等业务骨干,组建监督检查、案件查办等工作组,专班推进、系统调度专项治理工作。
三是压实监管责任。县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与各扶贫专项牵头部门联动监督,对业务性问题督促职能部门抓实整改,集中力量整治扶贫领域“雁过拔毛”式等腐败问题。开展行业排查,组织主管监管部门开展“拉网式”排查,查找监管责任履行、政策措施执行、发现问题整改等方面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建立专责台账,制定整改措施,实行销号管理。对行政审批程序把关不严、项目管理不规范等共性问题,督促主责部门及时制定整改措施,逐项逐件整改,确保举一反三、查漏补缺。
(二)聚焦“四个专项”,深入推进治理
一是专项监督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聚焦扶贫项目分配安排、审核审批、检查验收中以权谋私、徇私舞弊、优亲厚友及扶贫政策落实不力等突出问题,加大查办力度。统筹监察力量,将全县20个镇(街道)和56个县级部门(单位)划分为四个协作区,建立17个派驻纪检监察组与县监委监察室双向联系镇(街道)工作机制,由县监委班子成员担任责任领导,协调调度监督力量。优化监督方案,制定《X县脱贫攻坚突出问题挂牌监督工作方案》,立足于“户”,定期梳理地区脱贫攻坚情况,对履职不到位、落实有偏差等突出问题挂牌监督。注重跟进监督,派驻纪检监察组跟踪督促职能部门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工作和政策,灵活采取多种方式查找问题,推动部门针对性完善机制、堵塞漏洞。形成监督震慑,加大通报力度,形成有力震慑,制发《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对查处的扶贫领域突出违法问题及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截至目前,利用微信公众号“廉洁X县”发出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8期27件69人,召开案情通报会、现场清退会、整改反馈会“三个会议”64次。
二是专项整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切实抓好“一卡通”问题专项治理,多渠道发布《关于限期主动说清问题的通告》,通过召开工作动员会、推进会、约谈会等,督促相关单位主动引导问题干部说清问题,签订主动说清问题承诺书,主动上交违规违法资金87.13万元。深挖问题线索,自“一卡通”问题专项治理以来,共收到线索52件,立案46件,处分46人。督促财政、人社和补贴资金管理部门分工协作,协助上级部门完成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同步建立“一卡通”阳光审批平台,制定管理办法,规范操作行为。
三是专项清理扶贫领域工程项目。组织23个扶贫专项责任部门,围绕本系统、本领域安排落实到镇(街道)、村(社区)的项目资金、政策措施等,开展部门自查和纵向监督检查。会同审计、财政等部门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对全县所有涉及扶贫工作单位的项目资金拨付使用及监管情况进行全面审计检查和财政专项检查,扶贫专项责任部门对2017年以来扶贫领域项目和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到户到人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共清理项目119个,资金XXXXX万元。开展“三项整治”,聚焦2017年以来实施的安全饮水、安全住房、农村道路等三类扶贫工程项目,督促水务、住建、交通3个主责部门,重点对审批程序不规范、建设进度滞后、未严格按规定审计等问题开展集中整治。
四是专项规范村级事务公开。针对村级事务中公开不规范、不透明等具体问题,开展村务公开“六定三化”专项监督模式升级试点,通过定公开事项、定公开要素、定公开语境、定公开时间、定公开方式、定公开责任,促进村务公开“常态化、精准化、规范化”,推动村务公开方式从公开栏单一公开向“线上线下”多元公开转变,公开内容从事后结果公开到事前、事中、事后全程公开转变,为X州市村级公开新模式在全省推广做出重要贡献。同时,结合“阳光问廉”乡村专场活动,对公开质效进行综合评议、问廉问效,推动群众满意度提升。专项治理开展以来,共开设县、镇“阳光问廉”专场21场,推动解决不公开、不透明问题48个。
(三)创新监察举措,增强工作实效
一是探索“监察+”工作法,着力强化监督质效。积极探索监察监督与人大监督、群众监督、巡察监督、财审监督等贯通联动模式,构建同向发力、同频共振的监督工作新格局。监委监督发力,完善监察干部“一对一”联系村(社区)机制,联村监察干部适时进村入户走访,围绕教育、医疗、低保等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危房改造完成、产业发展重点任务落实和“两不愁、三保障”要求完成等情况开展日常监督,确保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重点工作监督精准。与人大监督联动,建立监督事项互融、监督成果互享工作机制,既会同各级人大代表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听取意见建议、收集问题线索,又联动县乡两级人大对扶贫领域开展督导,指出并整改各类问题320余个。与群众监督联动,调动群众参与脱贫攻坚“主人翁”意识,建立村(社区)廉情监督机制,聘选912名村级廉情监督员,在项目资金实施一线监督;建立惠民政策受益对象公开评审制度,村(社区)组建评审小组,对低保、救灾救济、专项补贴等拟受益对象组织公开评审。与财审监督联动,建立与财政、审计、统计等职能部门沟通联动机制,以监财监督、监审监督联合工作的形式,梳理民生热点,建立监督检查重点“项目库”,“点题”开展监督,强化对村级集体资产和财务的审计监督,业务主管部门向县监委移送问题线索62件。与巡察监督联动,健全县委巡察延伸到村(社区)机制,对有信访举报反映、安排有民生项目、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等存在风险的村(社区)党组织及其班子成员进行延伸巡察,对巡察机构移送问题线索加大查办力度,对巡察问题整改强化日常监督,巡察机构向县监委移送问题线索81件。
二是探索“吐槽”模式,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县监委牵头,采取院坝会、座谈会、恳谈会等形式,调动基层干部、群众代表积极性,汇总反映的扶贫领域民生诉求和腐




